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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录标准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13 兰州晨报

  本科线不低于提档线以下80分

  本报讯(记者李雪萍)5月31日,我省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录取标准确定。今年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40分。

  根据省招办规定,今年预科班、民族班生源限定为当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考生,并适量招收散杂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根据规定,民族班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预科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预科学生转入本、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招生学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对骗改民族成分的考生,一经查实,将由省招办或招生学校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对冒名顶替少数民族考生或不按规定录取的,一经查实,无论在预科或本、专科学习阶段,都要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区;对直接责任者要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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