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有车单位要设安全宣传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23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刘中全 广平) 昨日下午,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2006年至2008年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宣传工程。

  会议指出,今年1月到5月,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07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2%。今年工作重点是要在农村、社区、单位、学校、客货运输单位,加强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行政

村、学校和企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车辆单位应普遍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明确责任人。对于拥有十部车以下的单位,要有兼职的宣传教育人员,而对于十部车以上的单位,要成立交通安全宣传组织,有专职的交通安全宣传员,督导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