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歹徒猖狂的社会反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27 南方日报

  直言

  迅之

  昨天早上,在广州市环市东路和东风东路接连发生两起车祸,一边是连环撞,一边是底朝天,现场场面着实惊心动魄。惊心动魄的车祸场面倒也发生过许多,但这一次的车祸

却是由同一伙的歹徒抢劫引起的(详见今日本报A03版)。

  如果当偷抢等行为成为生活的组成部分,危险的不仅仅是生活,还有社会。社会治安从来都是公众关心的话题,因为安全关乎生活的质量。然而,在许多时候,安全并不由老百姓的意愿决定,甚至也不全由公权力部门决定——歹徒既不会理会手无寸铁的百姓的招呼,也不会对公权力部门的“指示”言听计从。

  歹徒想要的只是财物。在实施偷抢行为的时候,他们并不会分辨被害人的身份地位而有所偏移。无论是身居高位的政府官员,还是闻名天下的著名作家和科学家,抑或如我等普通平民百姓,只要具备了被偷被抢的现场环境,都存在受害的可能。上个月,台湾著名作家龙应台女士来穗游玩,便又提及了她被偷的奇遇,以此告诫一道来的朋友多加谨慎。我暗地取笑道:这小偷和歹徒们倒不是势利眼,他们管你是谁呢,只要有财可取,皆可为“猎物”。这不,刚听说又有两位院士遭遇偷抢事件!

  歹徒想要的又不仅仅是财物。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动辄挥刀舞枪,受害人稍一反抗便施以重手,全然无半点怜悯之心。如此想来,我们的龙作家和两位院士还算是幸运的,毕竟“财物虽失人安在”。

  歹徒们的猖狂早已有目共睹,光天化日也不再是阻碍抢劫的充分条件。针对这样的猖狂,公安部门进行了警力下沉到街面、“粤鹰”行动等各种尝试,一段时间之内,公共安全相对得到了提升。可是,这些歹徒们今天没有动手抢劫,不等于明天也不会,除了惩罚机制之外,我们更要弄清楚:为什么会产生为数众多依靠盗抢生活的社会病态人群?有没有办法从社会层面解决盗抢人群的产生机制问题?

  需要警惕的是,歹徒猖狂的背后开始充满对自我生命的放逐,昨天发生的两起车祸也极有可能造成歹徒的伤亡,但他们罔顾生命,这只能说明他们对于这个社会一方面充满了物质的欲望,一方面又充满了仇视和绝望。抢劫个人或许对他们而言就是抢劫社会,而个体为此承受了莫大的代价。需要反思的恐怕不仅仅是公共安全维护者,还有社会政治、文化以及财富产生机制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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