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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黑老大”李伟一审领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30 南方日报

  亳州“黑老大”李伟一审领死

  同案31人,判决书长达6.8万字,审判长宣读汗流浃背

  合肥消息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31日对广受社会关注的李伟等31人特大涉黑团伙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0项罪名,数罪并罚

,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李伟、王前进、李亚3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罗亮、岳超2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杨其林、蒋洪伟等2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至拘役等刑罚。

  2002年,被告人李伟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保外就医出狱后,以拉拢、利诱等手段,通过同学、朋友等关系相互介绍,不断扩大、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至2004年9月逐步形成了以李伟为组织、领导者,以李亚、罗亮、杨其林为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紧密,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长期以来活跃在亳州市谯城区境内桑拿、舞厅、宾馆、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游走于街市、商铺、码头之间,为非作歹,欺行霸市,动辄以刀枪棍棒威胁残害群众,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影响极为恶劣。

  本案是最高法院挂牌,安徽省公、检、法督办的案件,也是亳州市中级法院成立以来受理的涉案人数和罪名最多、社会影响最大的刑事案件,仅担任本案庭审值勤和被告人押解工作的官兵就达80余名。整个判决书长达6.8万字,宣读判决书的审判长汗流浃背。宣判后,李伟、王前进、李亚等20人当庭表示上诉。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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