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际班轮公会受交通部告诫停收THC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32 南方日报

  国际班轮公会受交通部告诫停收THC

  中国货主5年枉交数百亿元,能否成功拒付仍是悬疑

  继上个月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THC)调查结论的公告》后(以下简称《公告》),交通部水运司又于日前发布关于收

取THC的《告诫通知书》,要求班轮公会、运价协议组织不得“操纵”成员企业,必须宣布之前收取THC的决定对于成员企业不具约束力。

  历时5年的码头作业费(THC)之争,经由国家三部委历时4年的联合调查后,终于尘埃落定:在运费之外,中国货主(或出口商)们可以不再向班轮公司单独支付THC。

  中国货主5年多交数百亿

  THC之争要追溯到2001年,当时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船运巨头忽然联手,以国际班轮公会的名义宣布,从2002年1月起在中国港口向中国货主代征收一项名为“码头作业费”的额外费用,每20英尺集装箱征收370元人民币。

  在巨大收益所产生的吸引力面前,该项收费很快被国内船公司效仿,并迅速变成了“行业潜规则”。

  面对船运巨头们的这一要求,货主们却由于处于弱势地位而不得不乖乖上缴THC,因为一旦抵制交费,船公司就拒绝收货或者发货。尤其是近4年来,我国的出口一直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对船运需求非常旺盛。“供不应求更使得货主在该项争议中处于弱势地位。”

  中国货主协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码头作业费的出现,导致了中国货主每年要额外支出100多亿元的费用。货主们一方面极其无奈地缴纳THC;另一方面团结起来,于2002年底将情况反映到国家层面,交由交通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调查裁决。

  “THC是运费组成部分”厘清争论

  “《公告》明确,THC在性质上属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费的组成部分。”指着一份打印出来的《公告》,广东省货主协会顾问钟逢稳将这句话勾画出来。

  《公告》还指出,按照规定和条例,班轮公会、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享有集体订立运价协议的权利,但不得对公平竞争和国际海运市场秩序造成损害,并应当依法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备案。“此次班轮公会和运价协议组织以联合通知或公告方式,宣布同时按相同的标准在我国收取THC……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际海运市场秩序。”

  依据上述结论,《公告》表示,责令班轮公会和运价协议组织修改通知或公告,并对此次订立协议却没有依法备案的相关方给予处罚。日前交通部水运司发出的《告诫通知书》也是依据《公告》所作出的。

  “一系列结论和决定,都意味着在被普遍采用的FOB运输方式中,我们的货主们可以不再额外支付THC了。”钟逢稳说。据了解,一些地方如江苏、香港的托运人就表示准备按照《公告》精神拒付THC。

  货主能否成功拒付THC仍有悬疑

  虽然由三部委联合进行的调查从各方面给出了说法,作出维护货主利益、保证海运市场竞争秩序的结论。但在船运巨头看来,他们认为该项调查并没有否决THC的存在,因为《公告》中也指出“班轮公司在装货港向发货人收取THC、在卸货港向收货人收取THC的做法在主要贸易国家(地区)是存在的。”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即使班轮公会、运价协议组织按照日前发布的《告诫通知书》,宣布之前收取THC的决定对其成员企业不具约束力,结果也可能“还是要收,只不过换一种方式,即由以前的统一收取变成每家自愿收取。”

  归根结底,货主的弱势地位决定了在与船公司的对决中,货主处于下风。

  这也要从长期以来我国出口较多采用的FOB方式说起。由于是进口商支付运费,指定船公司的权力也自然在进口商手上。“对进口商来说,大都青睐实力雄厚的国际航运巨头,这也是目前国际航运局抢占我国海运市场大部分份额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在THC之外,不少船公司都开始以各种名目收取其他附加费。以丹麦船运巨头马士基为最,码头作业费、铅封费、设备操作管理费等陆续被推出来。

  究竟货主们能否藉三部委的最终调查结果,成功拒付THC乃至其他附加费用,人们仍拭目以待。

  本报记者程满清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