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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警方出台民警离岗办法 民警工作不力一样下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36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薛亮通讯员/温现青)今后福田民警在公安工作中如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将会“下岗”参加离岗训练。

  记者昨日从福田分局获悉,为提升勤务质量和勤务效能,解决个别民警在思想作风及执法执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福田警方今日起将推行《民警离岗训练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区全面加强推广派出所勤务

改革。届时民警出现懈怠工作等不称职现象,则会对其进行离岗训练。民警连续两次训练综合测评均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次参加训练班后,仍无单位接收,又不服从分局工作安排的,将被辞退出警方队伍。

  《办法》规定,在治安管理方面,如果派出所辖区内出现“黄、赌、毒”案件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被深圳市局以上的公安机关通报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警区主要负责人、责任民警将参加离岗训练。

  此外,《办法》还在绩效考核、警区控防等方面,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民警将会参加离岗训练,并要求在政治思想、法制、警务正规化、警务体技能、纪律作风教育等方面进行一定课时的学习,并同时要求离岗民警在学习的同时进行岗位练兵。具体的学习时间将根据考核的情况,为期15天到30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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