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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饮用水源地污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57 新文化报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监察部门要挂牌督办

  本报讯(记者 樊亮 实习记者 窦仲) 我省昨天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提出,要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取缔一级保护区内所有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对饮用水源构成污染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特别是松花江、辽河流域,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水质

超标的排污企业,要依法关闭。各市州要对辖区内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化工、冶炼、糠醛、造纸、水泥、酿造、食品加工、废旧物资加工等重污染行业进行清理和整治。省、市(州)、县(市)环保部门和监察部门继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实行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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