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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梅兰芳”可入路名但需慎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0:54 云网

  □李清

  近日,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社科院研究员费成康提出了一项提案,建议以近现代作出重大贡献的名人名字,来命名上海市区的一些城市道路。他认为,以科学家、艺术家、教育家的名字为道路命名,是一座城市尊重知识、文化和历史的有力表现,并且中央只有不以领导人名字作地名的规定,以其他人名作路名没有政策方面的障碍。据悉,费委员的提案

已被市城市规划管理局采纳。(5月31日《文汇报》)

  实际上,以名人的名字作为道路名称,在全国各地是普遍存在的情况。比如,几乎所有的大城市都有“中山路”,北京有“张自忠路”,武汉有“黄兴路”等等。在上海的张江高科技园区,也已经以中外科学家的名字,命名了一批新建的道路,如“牛顿路”、“祖冲之路”等等。然而,这是否就意味着像费委员所说的那样,上海也可以出现“梅兰芳路”、“邓稼先路”之类的路名呢?

  笔者认为,路名应当反映一定的历史文化,以名人名字为路名更应如此。比如北京的“张自忠路”,并不是随随便便地命名的。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张自忠曾任二十九军三十八师师长,率部在京郊与日军浴血奋战。北京市区府右街附近有他的故居,抗战胜利后故居所在的街道,被政府改名为“张自忠路”。因此,这个路名既是抗战胜利的见证,又是爱国主义的象征。而“梅兰芳”等一般意义上的名人,如果某条道路与其没什么关系,强行“拉郎配”命名则意义不大。

  另外一个方面,尽管以名人的名字作为路名,是对名人的尊重和纪念行为,但一些生活年代并不久远的名人,他们的家人或后代多还健在,这些人未必都能接受这个做法。因此,在将“梅兰芳”等作为路名使用之前,最好能向其家人征询一下意见,避免伤害他们的感情造成尴尬。如果要以人名来命名一批道路,最好选那些耳熟能详的名字,让路名与市民的知识不发生脱节。否则,命了名也可能是一厢情愿,群众对路名是不知所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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