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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司法鉴定业务量猛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0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于呐洋 据统计,天津市现有31家司法鉴定机构,有96.8%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司法鉴定业务。2005年共完成18885件司法鉴定业务,是前5年总业务量的4倍,采信率达99.9%。

  “同一类别的鉴定机构设立不超过7家,不在每个区县都设立司法鉴定机构。”这是天津司法鉴定机构布局的一个特点,也是全国的一个成功模式。

  据了解,天津有18个区县,总人口1200万,交通便利。如果在每个区都设立司法鉴定机构必然浪费资源,于是天津市司法局在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时,优先考虑资质技术优异的机构,严把准入关。实行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是天津的模式。

  “这样可以避免一哄而上,追求规模数量的老模式,优化了司法鉴定资源的配置,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用较小的管理成本、较少的社会资源来满足诉讼活动的需要。”天津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天津市重点抓了五个环节,包括程序和制度、司法鉴定的动态管理、提升行业资质、提升资格和科技水平、建立监控和处罚机制,把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准入关。

  据悉,2005年,法医、物证、声像资料这“三大类”的鉴定业务有12990件,占总数的68.8%。“三大类”以外司法鉴定业务5895件,占总数的31.2%。全市31家司法鉴定机构中仅有1起投诉。全市已核准执业鉴定人507名,其中28.4%是硕士、博士、博导、享受国务院津贴者,有64.7%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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