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触法未成年人第二次自新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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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04 法制日报 |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张慎思 记者从英国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北京办公室了解到,中英司法分流合作项目的第一期在今年5月圆满结束,第二期合作项目即将启动。 2002年,英国救助儿童会同中国云南昆明盘龙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构合作,开展了针对已触犯了刑律的未成年人的司法合作试点项目,并首次引入了“司法分流”的新理念。所谓“司法分流”,就是指把那些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条件地从司法程 序中“分流”出去,以最大限度地避免监禁,减少进入监狱的未成年人的几率。通过司法分流,可以让那些恶习不深、偶尔触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免于监禁,使他们在正常的社会环境下获得改过自新的第二次机会。还可以避免未成年人被监禁后的负面“交叉感染”,防止被监禁后加剧失去社会、学校、家庭的正面影响,同时避免加剧社会对他们的孤立、歧视,从而从根本上影响其未来上学、就业和回归社会正常生活的能力。项目在昆明盘龙区58个社区展开,第一期项目中,在公安、检察、法院三个阶段,都有触法未成年人被分流出来,在志愿者和当地司法机构的共同协作下,回归学校、社区进行行为纠正。 第一期项目取得了积极成果,云南省文明办曾将该项目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典范报送团中央。一些法律专家认为,这种尝试可以有条件地加以推广,它对健全和完善中国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制度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该项目在不断探求本土化的过程中,即将启动第二期,将同中方的有关方面合作,在安徽等地继续进行。 有关司法分流项目在中国的三年实践,本报6月3日的“环球”三版,将推出长篇报道《让所有的孩子都能拥有明天》,敬请广大读者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