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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主犯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0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莫小松 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一女子为了报复有外遇要离婚的丈夫,炮制了一起特大爆炸案,爆炸造成9人死亡4人受伤。5月29日,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市乐业县法院审判庭,对这起爆炸案进行一审宣判。主犯粟艳琴及其弟弟粟多德因爆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将爆炸物品销售给粟多德的姚福禧因非法买卖爆炸物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粟多德的妻子杨多粉因爆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4名被告人还被判处赔偿17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59万多元。

  今年3月11日凌晨1时许,广西乐业县城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两栋楼房被炸毁,楼房里9人被炸死4人被炸伤。公安机关经过4天3夜的奋战,破获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粟艳琴于1991年与冉某结婚,多年未生育,冉某为此于今年3月1日提出要与粟离婚。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冉与租住在乐业县城一处楼房里的女青年陈某同居。粟艳琴产生了报复念头,设法配制了楼房的大门钥匙。3月10日上午,粟艳琴叫弟弟粟多德帮找炸药炸死冉某,尔后随冉某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当天下午粟多德和妻子杨多粉多方联系购买炸药,最后粟多德找到承包工程的被告人姚福禧,骗说要购买炸药平整房屋地基,跟姚买得12公斤炸药、10发雷管和约2米长的导火索。次日凌晨1时许,粟艳琴将爆炸装置安放在二楼冉某住的房门口,点燃导火索后逃离现场。炸药爆炸后,造成两栋三层钢筋水泥楼房被炸塌,住在楼房内的冉某等9人死亡,陈某等4人受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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