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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儿童玩具召回三种方式表达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0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韩乐悟 国家质检总局从今天起开始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征集对《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表示,社会各界可以通过www.aqsiq.gov.cn、www.china.gov.cn、www.qiche365.org.cn、www.sohu.com.cn、www.sina.com.cn等网站查询征求意见稿全文,并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给国家质检总局。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填写意

见反馈函,发送电子邮件至toy@cnis.gov.cn;填写征求意见反馈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屈勇收(注明征求意见)邮政编码:100088;在网上发表意见:http://www.qiche365.org.cn/index/toy.jsp。

  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了我国对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的安全管理采取“集中加分散”的管理模式。儿童玩具及生产企业,作为承担产品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产品设计、制造、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以避免危险产品流入市场和消费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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