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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特点及预防对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08 法制日报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总枢纽和总闸门,是国民经济主渠道,是连接社会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的中心环节,对社会主义市场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几年来,金融领域进行商业贿赂犯罪的活动日趋严重,而且犯罪数额越来越大,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了金融声誉,妨碍了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研究金融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特点及预防,对控制和减少犯罪具有重大意义。

  一、犯罪特点

  金融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除具有其他贪污贿赂案件和共性外,还具有以下四处显著特点:

  1、犯罪呈现向低龄化发展趋势。近几年金融业规模有所缩减,机构人员迅速精简,青年职工存留的可能性极大,这些职工大都通过分配、招收渠道进入金融部门,业务能力极强,了解和熟悉有关金融制度、纪律、法律、法规。由于不少单位领导忙于应付日常业务,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对思想政治工作抓的不紧,致使少数青年在放松了思想改造,缺乏拒腐防变能力的情况下,成为一些企业腐蚀的重点对象。这些人往往胆大妄为,不计后果。

  2、发案部位集中在直接经营钱物以及办理金融业务的部门。由于金融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一些凭证票据管理混乱,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商业贿赂犯罪大多发生在贷款管理部门,一些信用任主任在发放企业信用贷款过程中,全部由其个人说了算,“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核查)制度形同虚设,发放贷款成了他谋私利的筹码。在贷款方对其“惹不起、离不开、管不了”的情况下,成为企业贷款户的“蛀虫”。受贿、挪用案件多发生在直接经手款项收支部门。会计、出纳、复核员、解汇员、票据交换员等人员,具备作案条件。如某建行储蓄所所长杨某某,为了帮助丈夫卫某某搞到筹建“开源镁业公司”所需资金,利用所里人员少,一人掌柜之机,将定期存款单第一、三联开成100元定存款半年,而第二联开成50万元定期存款一年,交给存款户某县乡信用社。尔后,杨安排协储员开50万元通知存款单一张,交给卫某某,卫分两次奖50万元全部取出。

  3、作案手段由简单向多样化发展。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断变化花招,在行为方式上更加隐蔽、狡诈,出现新的作案形式。过去金融犯罪以内部人员单独作案居多。近几年,金融系统内部职工与外界内外勾结作案的共同犯罪越来越多。如某建行票据交换员张某,伙同某城市信用社票据交换员秦某某以及工商局停薪留职人员果某某,根据秦某提供的空白代收凭证,三人在自家伪造城市信用社27万元代收凭证。后由张将伪造的单据交建行联行柜帐,挪用联行资金27万元。果某某购桑塔纳轿车一部,其余款项挥霍一空。

  4、赃款去向由解决生活困难向经商型、挥霍型发展。近几年,受社会上炒股票、房地产、办公司等热潮冲击,部分职工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再次升位,极少数人私欲恶性膨胀,为谋权私利不择手段。作案动机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生活必要条件,大多是企图利用金融资金资本,与某些企业合伙做生意,去赚更多的钱,以追求高消费,肆意挥霍。

  二、预防对策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贿赂犯罪有其存在的必然条件,不可能马上消除,但针对金融犯罪特点,我们采取有效的予以预防,案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完全可以遏制,从而逐步达到减少和消灭犯罪的目的。当前金融系统的案件预防工作应注意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思想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培养广大金融职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要把对职工的法制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职业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和具体化。教育内容上求实效,要有针对性,注重解决思想实际问题。教育形式上求新颖,有吸引力,注重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生动活泼,教育责任分工到位,教育时间要得到保证,教育结果要经常检查,使个人教育能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同时要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建设,使每个基层领导班子成员不仅在廉政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而且对下属人员敢管、善管,把违法犯罪的思想苗头消灭在基层。

  2、严把“三关”,堵塞人事管理的漏洞。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免不了要见钱。要防止发生贪污贿赂案件,必须完善加强人事管理制度。一是要把好进入关。无论是新招还是调进人员,都要进行严格的政治考核和文化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论是何关系,有何背景,都不能录用,谁录用出问题,谁负责;二是把好岗位培训关。对工作人员,加大岗位的政治、业务培训和试岗。通过培训和试岗,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辞退,达不到岗位要求的,不准独立上岗;三是把好要害岗位人员关。对重要部位、要害岗位人员进行严格的选配,并坚持定期考核,对不适合继续在重要部位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消除、调整,选择政治、业务素质兼优人员担任,保持金融队伍的纯洁。

  3、建立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三个监督”。金融系统目前规章制度虽然不少,但从预防犯罪角度来看,仍然存在不配套,不系统,不规范问题。既有规章制度疏漏的客观原因,更有有章不循、违章不究等管理不善的主观原因。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现有的规章制度在一些部门被束之高阁。现在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最重要的是把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在建章立制过程中,特别是应注意加强三个方面的制约监督。一是存款储蓄业务方面制约监督。存款储蓄业务主要包括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在这一业务环节上如果缺少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如一人既当会计又当出纳,就会在存款环节、利率计算和支付等程序上给犯罪分子造成可乘之机。要纠正以往一人兼多职、一人当班无人监督现象。二是结算业务方面的制约监督。银行结算包括对外结算和内部结算两种,在这一业务环节上,有的银行在条据、单证及结算管理上缺乏有效制度,票据、单据无人看管,使犯罪分子有空可钻,建立对一些票据单据的使用、管理制度,出库、保管、领用、登记、领报等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进行核查。三是借贷业务中的监督和制约。由于在信贷审批、发放、回收等业务环节未形成事实上严格监督的相互制约机制,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要对信贷权力进行分解,抑制信贷员权力过大的弊端,变一人三查为三人分查。

  4、加大刑事处罚力度,以打促防。严肃惩处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是预防犯罪必要的重要方法。目前,在查处金融系统案件中,存在打击不力,处罚过轻等现象。执法执纪机关有失之过宽、失之于轻的问题在客观上消弱了法律的震慑力。查处不力的一个深层原因是某些领导有“本位”、“护短”思想。有的怕本单位的声誉,而由内部消化;有的怕影响“能人”的工作积极性,因而示意不作查处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的从维护地方或部门的利益出发,不想“肥水外流”。金融部门经营贷币的特殊性,决定了对违法犯罪现象,不能以“内部消化”方式来解决,要坚决杜绝有案不报,以罚代刑现象。应毫不留情的消除腐败分子,消除隐患。对金融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不让其形成气候。同时开展专项集中打击,突出重点。通过对犯罪严厉打击,对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震慑不稳定分子,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5、加大检查力度,建立金融系统内部预防犯罪责任制。目前,金融系统存在组织业务检查松,相互监督宽等现象,上级部门下去检查,往往是听听汇报,翻翻帐表、碰碰余额就算完事。结果隐患发现不了,有案查不出来。要使检查不走形式,必须实行预防犯罪责任承包制,把犯罪列入个人及部门的岗位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中,力求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尽量克服抽象空洞,使人无所适从的弊端,解决案件预防“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把各级领导和部门在预防案件工作的职责权利和利益,用文件等有效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并切实抓好检察监督,做到奖励分明,讲求实效。

  (通联:河南省卢氏县检察院 李文革 邮编:472200)

  来源:正义网

  (责任编辑:奚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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