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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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10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肖彤兰)本月30日至31日,汕头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发展策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了《汕头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至2020)》等6个规划项目。这标志着汕头市实施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已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 实施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是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一次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按要求,今后,城市发展战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草案、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重大项目的选址和专项规划等,都必须经过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上报市政府审批。这对保障和监督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推进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发挥城市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本次发展策略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汕头市常务副市长黄奕锋担任主任委员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听取了编制单位的规划草案和规划项目公众展示情况、审查意见,对呈报的6个规划项目进行了审议,并予以投票。 (责任编辑:李群、黄幼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