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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一涉黑团伙4名主犯一审被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1:48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6月1日电(记者周立民)持枪拦路抢劫、当街挥刀砍人、敲诈勒索收“保护费”,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9日对当地一特大黑恶势力性质犯罪团伙的20名成员作出一审判决,其中4名主犯被判处死刑,其他1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6个月不等。

  记者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一审以6项罪名判处犯罪团伙首犯李洪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6万余元。李洪金参与抢劫5起、抢劫数额25万余元

,故意伤害致2人重伤、1人轻伤,勒索他人财物价值24万余元,此外,他还犯有强迫交易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收购赃物罪。

  这个特大犯罪团伙的另3名主犯魏家宝、黄鹏程、博永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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