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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先河代表立法法规议案首入议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2:10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朱小勇 通讯员 穗仁宣)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将高广雄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的议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按照立法程序办理。据悉,这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把人大代表关于立法法规的议案列入常委会议程。

  此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

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11件代表议案的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最后表决通过,决定将高广雄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广州市安全生产监察条例>的议案》(第012号)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按照立法程序办理。

  会议还决定将李谨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若干规定>(修订草案)的议案》(第002)、杨承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租屋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19号)、谢卫忠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规范广州市社区建设工作的议案》(第041号)、吴振鑫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地方法规,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的议案》(第044号)、余若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议案》(第029号)、刘莲香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的议案》(第004号)、林沛勋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广州市城市管理监察条例>完善我市城市管理执法环境的议案》(第018号)、吴振鑫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立法规范散体物料运输市场秩序的议案》(第043号)和黄镰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广州市促进创业投资业发展条例>的议案》(第006号),不列入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会议议程,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市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办理。

  会议将梁小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应用“循环经济”理念治理“白色污染”难题我市应先走一步的议案》(第011号)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交市政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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