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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捕杀无证犬太粗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28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人大内司委建议删除有关内容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厦门市养犬管理办法(草案)》。市人大内司委认为,草案原文中关于强制捕杀无证犬的条文太粗暴,建议删除相关内容,只没收不直接捕杀。

  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张善美表示,本办法的立法目的主要是规范管理养犬行为,对于犬的存在价值需要正确看待,不应过分强调犬的危险性。鉴于此,建议删除这些条文中的相关内容。

  昨日在审议草案其他内容时,也体现了人性化的色彩。草案原文中对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场所包括公园,遛犬时间只能在每日19时至次日7时,这一条文引起了不少争议。市人大内司委初审后认为,作出这样的限制不切合实际,也不必要,客观上也难以执行到位,建议予以修改。

  在内司委起草的修改建议稿中,禁止携带犬只出入的场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展览场所除外);医院、候车厅、候机室、商店、集贸市场、餐厅、酒楼。

  修改建议稿还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不符合条件的大型犬,但个人确需饲养导盲犬、助残犬的除外。

  另外,多数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此前厦门养犬登记费为3000元,年度审验费为600元,该收费标准直接导致养犬办证率极低,部分委员提议降低门槛。(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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