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水源受污染,一小时内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28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杜世成)饮用水水源地发生污染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必须在一小时之内上报环保部门。

  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经过表决,通过了《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和《厦门市消防管理规定》两部地方法规,将在送交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正式实施。(来源:厦门晚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