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重新认识红绿灯(邵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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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3:58 东方网 |
自上海开展“文明在我脚下”活动,治理乱闯红灯的顽症以来,效果是相当明显的。有消息说,现在行人的乱穿马路,比整治以前减少了六到七成左右;有的马路整治前是一分种有20人乱穿马路,现在降为20分钟只有1人乱穿马路;又据对60个路口文明排行榜统计,在有交警管理的情况下平均守法率超过96%。 这说明,乱闯红灯这个顽症是可以治好的。交通安全这个老大难问题,用力气抓了 就可能变得不难。重罚整治、上街宣传、媒体嚗光、市民签名承诺、抓拍乱闯红灯的照片送给本人单位等措施几管齐下,综合治理,终于取得了比预期还好的效果。有人担心这样做是不是“做过头”了、拍摄个人乱闯红灯的照片,是否会构成对人格的侮辱?我想是不会的。为了纠正一种长时期养成的陋习,有时矫枉过正,也是必要的。更何况,服了几帖重药,使许多对乱闯红灯的人出身大汗,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受了教育,改了陋习,岂不更好! 其实,乱闯红灯,施以重罚,并不是上海的独创。国外早就这样做了。在新加坡,乱穿马路要罚款两百新元,相当于一千元人民币。上海最重罚50元,和新加坡相比,真是不算重。新加坡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在美国,罚款最高可以达到50美元,约合400元的人民币,处罚记录要纳入到个人的信用记录里面,就是你将来的贷款都会发生麻烦,乱穿马路就会变成得不偿失。重罚的约束力是显而易见的。 红绿灯的作用似乎尽人皆知,看来又不然。现在,人们对红绿灯的作用有了新的认识:红绿灯是信号灯,红绿灯是安全灯、生命灯,遵从红绿灯的规则,上海一年可以少死几百人;红绿灯是遵纪守法灯,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习惯,能培养一种遵纪守法的观念;红绿灯又是一盏警示灯,一盏荣辱灯,绿灯行是荣,红灯行为耻;红绿灯是方便灯,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大家方便;红绿灯更是一盏文明灯,人争当文明行人,学会走路,体现了上海这个国际大都市市民的精神风貌;对此,我们如果形成新的共识,那么,就应当持之以恒地做下去。 作者:邵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