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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设网上违法犯罪举报信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5:03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6月1日电(记者 王骏勇)从6月1日起,江苏省在互联网上开设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联动的违法犯罪举报信箱。对举报有功的群众,公安机关将按有关规定,视情给予200元至10万元奖励。

  江苏省公安厅规定,省、市、县公安机关违法犯罪举报信箱分别设在本级公安互联网站,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等相关网站设立链接,全天候接受群众通过互联网举报的违法犯

罪线索。同时,还依据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管辖职责,对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范围和奖励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据悉,举报人在举报时可自由选择署名或者匿名,举报信箱对每一条举报线索都会自动生成一个编号,举报人凭举报编号和自设的密码,可上网查询奖励情况。获奖群众可自奖励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或提供银行卡号及开户银行名称,由公安机关直接将奖金划入银行卡。对于积极举报线索的有功群众,除给予物质奖励外,还可酌情申报“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

  公安机关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将认真调查依法处理,并做好保密工作。对因工作失职或故意泄密,致使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江苏省公安厅还重申,举报人通过互联网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必须是非紧急情况线索,而对现行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紧急情况线索仍通过拨打110报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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