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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乡镇建起68个法律援助站 5年承办法援3233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6:41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钟红报道:汕头市法律援助处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岗活动,近5年来共承办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3233宗,代书2552份、接受咨询1万多人次。

  法律援助处在全市乡镇建立了68个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在248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每月定期派出律师到妇联等分支机构开展咨询活动,承办法援案件,自2004年11月起,该处还每月定期指派律师到潮南区妇联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讲座。法律援助处坚持把追索抚养费、变更抚养权等未成年人及没有经济来源妇女的法律纠纷列为特殊类型案件,放宽条件予以提供援助,使更大范围的妇女儿童沐浴到法律援助和司法公正的阳光。

  (责任编辑:李群、黄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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