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对重点岗位加强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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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17:50 淄博新闻网 |
日前,淄川区将区法院、检察院、交通局等20个部门的34个岗位确定为源头治理工作的试点,实行重点监督。今后将对这些重点岗位推行干部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和跟踪监督制度,把监督寓于日常管理之中。对重点岗位的科室负责人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任用。担任重点岗位负责人在同一岗位连续或断续任职,原则上不超过五年。对重点岗位开展的案件调查、项目审批、司法执行、行政议决结果以及过程中是否存有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廉洁行为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检查的情况记录在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李伟 常忠 张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