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树立机关形象从胡子抓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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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7:47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近日,浙江省交通厅发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浙江省交通厅明确提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得过于暴露,上班不能穿拖鞋……(5月31日《现代金报》) 对机关工作人员有行为规范约束的并不止浙江省交通厅一家,但是都没有明文发布这么详细的规范。浙江省交通厅的此次规定可谓事无巨细,不仅包括言行举止、穿衣打扮, 而且包括办公用品的摆放。从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来看,这些都不难理解,唯独使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这个有关胡子的规定。规定中列举的某些行为明显属于不文明现象,诸如赤背、只穿背心或者衣着过于暴露等;还有一些行为则违反了劳动纪律,诸如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者携带未成年子女上班等。这些行为不仅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在很多其他单位一样也是如此。但留胡子是一种不文明现象?还是留胡子违反了单位劳动纪律呢? 胡子作为男人的一项基本特征,只要修剪得整整齐齐,即使留了胡子想必也不至于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形象;而即使所有的男性都不留胡子,也未必能因此而证明政府部门的形象有多么光辉。 为了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各地可谓煞费苦心,由此也制定出一个个具体入微却又令人啼笑皆非的规定。言行举止、穿衣打扮的规定无须多说,有些地方甚至详细规定了语音的高低、乃至微笑的尺度,当然,还包括此次不得留胡子的规定。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一种有趣的演变,那就是,规定所涵盖的范围已经不仅仅是穿衣打扮这样的“身外之物”,而且逐渐概括进胡子、牙齿、嘴巴这样的“身内之物”。 政府部门的外在形象固然重要,但对于经常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人来说,相信他们更在意的是政府部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而不是他们穿什么衣服、留不留胡子。只要这些因素能够得以实质性改变,政府部门的形象必然会因此而得以提高;反之,无论衣着如何中规中矩、胡子刮得再怎么干净,工作态度恶劣,充其量都不过是一种“形象工程”,很难真正因此而提高部门的整体形象。 提高政府部门形象依靠的都是公务员自身的素质,而不是他们嘴上的胡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