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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要检查对三年来重特大事故责任人追究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09:42 石家庄日报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一次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通知指出,有少数地区、部门和单位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认真、不严格,在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轻、失之于偏的问题;对已查结的事

故,在落实责任追究决定方面不坚决,有的甚至没有落实,致使一些事故责任人逃避了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追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指出,经中共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研究,决定对重特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2003年10月以来已经结案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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