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规发证和受贿 广东安监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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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23 红网-三湘都市报 |
据新华社广州6月1日电造成121名矿工遇难的广东兴宁矿难涉案职位最高的官员、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建昌因涉嫌违规发证和收受大兴煤矿矿主贿赂,被控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两项罪名,1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4月,胡建昌在去兴宁检查工作时认识了大兴煤矿矿主曾云高,在检查工作的当天中午,胡建昌在曾云高公司的招待所里收受了曾云高一个装有1万元港 币的信封。其后,在2004年和2005年的春节,以及2005年7月到兴宁调查“7•14”事故时,胡建昌又拿到曾云高专门送来的同样内容的“信封”。 2005年8月7日13时13分,在胡建昌违规签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给大兴煤矿仅两个月后,广东梅州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当时在井下工作的12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7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