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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耽误年检 三年不能开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2 南方新闻网

  老总耽误年检三年不能开公司

  年检时间仅剩一个月,四成企业未年检

  本报讯(记者杜雅文通讯员张薇邢保华)离年检结束只剩一个月,仍有四成企业未参加年检。昨日,深圳市工商局副局长范鸣春提醒企业,从今年开始,工商部门把因个人原因

不年检导致营业执照被吊销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纳入“黑名单”,使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

  随着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年检时间改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从3月1日截至目前,2005年度企业年检率为60%。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不按规定参加年检将受到经济处罚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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