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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信口头承诺虚假高收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4 法制日报

  本报深圳6月1日电 记者李伟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今日向新闻媒体通报了近期非法证券经营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特征,提示投资者如何识别真假以保护自身权益。

  深圳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非法证券经营活动主要有两种,即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取得业务许可的机构和个人非法开展证券咨询业务以及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欺骗投资

者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这些非法从事证券咨询业务、代理未上市公司股票买卖的机构和个人以敛财为目的,租用廉价办公场地,营业地点和公司名称频繁变更,通过各种欺骗手段收取投资者的咨询费或购买股票款项,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退房消失,上当投资者难以追讨损失。部分投资者不明真相,听信口头宣传而上当受骗。也有个别投资者虽然对这些机构的非法性质有所了解,却因心存侥幸涉足其中。

  如何识别非法证券经营活动?这位负责人指出,非法证券咨询活动的特征主要有口头承诺虚假高收益、自称有强大的证券分析师队伍、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或注册信息与实际不一致、假冒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招揽业务、无固定电话和经营地址、不与投资者签订任何书面协议也不开具发票、要求投资者将“咨询费”等资金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非法代理买卖非上市公司股票活动的主要特征则有:利用联谊会、推介会、朋友介绍、传销等方式吸引投资者,推销未上市公司股票;许诺为投资者办理股权托管卡,甚至非法承诺为投资者办理境外证券账户开户及资金汇出境外业务;编造未上市公司虚假经营业绩和丰厚的投资回报,许诺公司即将上市。

  投资者应通过如下方法辨明真假、保护自身权益:一是要求出示由中国证监会核准颁发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证书》,也可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http://www.csrc.gov.cn),或向当地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管部门查询核实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者是否属于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二是要求有关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出示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中国证券协会网站(http://www.sac.net.cn/cn/homepage/in-dex.html)的注册证券从业人员查询栏目核实。三是查看有关机构的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注册资料,判断其是否属于无证经营。四是不轻信口头承诺。应当在充分了解有关机构及人员是否合法且具有相关从业及执业资格后,与提供服务机构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并注意先了解合同内容后再签字、付款,同时要保留好合同、付款凭据、发票以及服务内容等书面证据。

  深圳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投资者发现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后,可以向深圳证监局(电话0755-83263315)、深圳市工商局(电话12315)和深圳市公安局(受案中心电话0755-84463640值班电话0755-84465200)举报。

  这位负责人特别提醒说,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投资者要强化风险意识,到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从事证券咨询、交易等活动,避免遭致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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