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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风扫房产交易信息乱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4 法制日报

  “现在的房产信息,混乱之极,让人一头雾水。明明网上公示有房,但开发商却说没房。真不知道该听谁的。”

  说起买房,在北京某财经类杂志供职的任先生一脸迷茫。去年底,任先生看中了位于北京市西四环外一高档楼盘。在现场售楼处,任先生挑来选去,相中了一套面积186平方米、复式结构的房子。可售楼小姐告诉他,这种户型的房子都卖完了,要买就等二期。到二期

一开盘,任先生又被告知,他选的户型已销售一空。几个月后,任先生从网上看到该楼盘的预售信息,按照管理部门下发的预售许可证批文,这批房中有9套他选中的那种户型。于是,任先生第一时间与销售商联系。谁想,对方回答说,那9套房子,有7套已经签约售出,另外两套也有人交订金,签了预定协议。明明是前一天刚刚取得预售许可证,怎么可能一夜之间,就卖得一套不剩?困惑与无奈之余,任先生登陆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询,发现最新批准预售的房子中,除有一套已上网签售(以红色标示)外,其他8套均为可以出售(以绿色标示)。更让他气恼的是,几个月前他第一次挑选的那套房子仍显示“可售”。

  网上红红绿绿,乱花迷眼。任先生的感觉就一个字:晕。

  晕的不只任先生一个。据焦点房地产网调查,有95%的购房者表示从网上得到的信息与开发商提供的信息不一致。

  谁真谁假你能分辨吗一条消息引发的信息大战

  5月11日,《北京娱乐信报》刊出一条消息:据北京市建委提供的数据,截至4月30日,北京市未签约住宅面积占商品房销售面积的65.69%,有12.7万套住宅未卖出。

  在楼市火爆的京城,这条消息让许多原以为房源紧缺的购房者大为惊愕。但随后,房地产商便出面辩驳,声称建筑部门依据房管网统计的信息有误,京城楼市的实际房源远远少于房管网的统计数字。

  这条消息如同导火索,一场官方房产网与地产开发商之间的信息战鸣锣开战。

  一轮交手过后,5月中旬,北京市建设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再度出手,坚称管理部门的信息是准确的,其所辖网站的房屋交易数据每日更新,所公布的网上签约数字、各楼盘交易情况都是真实可信的。

  不同的信息版本,不同的信息出口,数据出入之大,让购房者无所适从。

  在焦点房地产网进行的调查中,被调查者对开发商所称房子已卖出的说法,不相信者占51%,将信将疑者占42%,而相信的人仅占5%。

  信息失灵,并造成一个巨大的信息谜团:信息不对称、信息发布混乱、数据互相冲突……一连串的质疑之声从消费者口中发出。信息失信于民———在楼价虚高、谎言弥漫的背后,潜伏着一种比房价更具风险的危机。

  浑水里到底有几条鱼一个售楼先生的真实自白

  真的是房源紧缺吗?有媒体报道,国家有关部门对几十个大中城市的楼市进行调查后认为,并不存在房源紧缺问题,并提醒消费者不要非理性抢购。

  是谁搅浑了楼市的一汪清水?媒体调查逐渐揭开了真相:房源紧缺是房地产商囤房捂盘、故意制造紧张空气造成的。

  开发商为何有房不卖?据京城某楼盘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一是通过隐瞒真实销售信息,制造房屋紧缺的假相,趁机哄抬房价,从中渔利:二是作为一种销控手段,隐瞒好房,借机卖出质量、户型、朝向相对较差的房子。更有一位售楼先生在网上大揭底:所有的楼盘销售商都有两本售房信息花名册,一本是给购房人看的,一本是留给自己的。当然,留给自己的那本才是真的。

  当信息成为财富资源被垄断时,消费知情权被无情剥夺和践踏。有多少购房人误入了开发商设下的圈套?

  有形之手纷乱中出招一个公信政府应负的责任

  说到底,市场还需无形之手来调控;但有时,有形之手也能起到出神入化的作用。

  针对房产信息的乱局和迷局,公众呼吁政府负起责任,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准确、公开地发布房产信息。

  5月17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6项措施。措施之一,就是完善房地产信息披露制度。

  5月26日,国办转发9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公示制度。

  5月30日和31日,北京市建委连发两个通知,明确表示要对开发商虚报销售进度、向消费者公布与交易公示楼盘状况不符的销售信息、未进行网上认购、网上签约等7种违规行为予以严处,并启动了整治房屋交易市场秩序的专项行动。

  有形之手开始出招。人们预期,政府这只调控之手,能整治房产信息的迷乱之局。

  如何从更深的层次,根治囤积房源、隐瞒信息、牟取暴利的不正当行为,法律专家和学者纷纷建言:从立法入手,以重典制乱。

  针对当前一些房地产商有房不售、故意操纵市场抬高房价的行为,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运行与发展研究室研究员王小广提出,房地产商有房不售应界定为违法行为,这种行为涉嫌欺诈、操纵市场秩序。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则提出,对以操纵市场、投机炒作等手段所引起的房价虚高问题,可以采取刑罚的调整手段,用类似处理操纵证券市场罪等刑罚手段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从而净化房地产市场。

  乱极而治,迷极而清,中国房地产市场一个合乎逻辑的嬗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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