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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瞒报财产将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4 法制日报

  本报讯丁国锋 5月29日,无锡市公检法三部门为破解执行难,发出《关于被执行人依法申报财产的通告》,规定对拒不申报、逾期申报或瞒报漏报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将按照司法程序,对“老赖”严格落实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制裁措施。这一由公检法三机关联手构筑执行财产申报的威慑机制,有望为有效破解“执行难”顽症提供有效的法律手段。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执行局长金飚在接受采访时认为:抓财产申报是抓源头,“老赖”逐年增多,已形成“赖债怪圈”,严重影响了法治社会、诚信社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老赖”面对人民法院的执行令和申报财产的要求置若罔闻,千方百计隐藏财产,恶意逃避债务,不如实申报财产获利的可能性大而可能遭受处罚的风险小,而法院执行人员千方百计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目前惩治“老赖”的最有力的也是最终的手段是刑法三百一十三条设立的“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但在犯罪构成主客观要件的证据认定上较为严格,程序也相对复杂,真正因此“吃官司”的“老赖”不多,其威慑作用有限。

  据金飚介绍:要在证据上更便于认定“老赖”恶意逃债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联合通告明确了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强调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是其在强制执行程序中的必尽义务;第二,被执行人收到法院责令其申报财产的裁定后,必须及时如实向法院申报其财产状况;第三,设置了财产申报书面承诺制度,被执行人认为其申报事实无误的,必须向法院作出申报内容真实完整,若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通过上述三项措施进一步强化被执行人必须依法申报财产的法律责任。第四,严厉打击瞒报、虚报等妨害执行的行为,法院发现或者申请执行人证明被执行人有应申报而未申报的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由公检法三机关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将视不同情形分别处以罚款、司法拘留、刑事处罚等严厉的法律制裁。

  另外,法院在查控、处置被执行人财产过程中,假如被执行人及案外人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对被制裁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融资、置产、出境和高消费,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据了解,无锡每年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有近2万件,今年1至5月,已执结案件6381件,执结标的额达8.6亿元,同比上升了48.9%,其中清理积案三个多月来共拘留被执行人117人,无一人申请复议,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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