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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味精第一大股东转让股份 以3.5亿元价格转让17.21%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0: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莲花味精昨天宣布,其第一大股东莲花集团以3.5亿元的价格将公司17.21%的国家股转让给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和项城本地民营企业天安科技有限公司。此举被认为是该公司为即将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铺垫。

  莲花味精在昨天发布的公告中称,今年3月7日,莲花味精大股东莲花集团分别与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和项城市天安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格是

在2005年经审计的2.20元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溢价4.55%,最终确定转让价格为每股2.30元,转让总金额3.5亿元。2006年5月2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前,莲花集团直接持有莲花味精55.54%的国家股,为莲花味精第一大股东;转让完成后,莲花集团持股比例下降为38.33%,但仍为第一大股东,农开公司和天安科技分列公司第二、第三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天安科技是项城市一家从事调味品销售、生物工程研发的民营企业;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公司是河南省财政厅出资设立的国有投资公司,主要投资领域是畜牧加工、生物技术和矿产开发等。

  因股权分置改革,莲花味精的股票从4月24日起停牌至今,停牌时的股价为2.90元。□记者董畅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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