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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茗苑交付起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1:13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宁波晚报讯新建成的楼盘还没有验收合格,完成最后的验收备案登记,就刊发公告称已具备交房条件,让购房户到售楼中心办理房产交付手续。昨天,本报新闻热线先后接到3名读者来电,称位于鄞州长丰的金庭茗苑(原新家坡)小区的开发商宁波金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出具该小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书。为此,不少业主质疑开发商的行为。

  要交付的房子还没验收合格

  读者周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下半年,他当时在金庭茗苑小区5号楼购买了一套房子,总价60多万元。按照他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今年5月31日为最后的交房期限。

  然而直到今年5月30日早上,周先生才在报纸上看到了开发商的公告,上称“金庭茗苑(原新加坡)小区经验收合格,从2006年5月31日正式交付,欢迎业主前来售楼处办理入住手续”。

  虽然对开发商只给出2天的交付日期很不满,但5月31日上午,周先生还是急急忙忙地按照交房通知的要求去办理入住手续,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出示《分期综合验收合格证》,“但开发商没能出示相关的合格证书”。

  对此,周先生同其他业主一起向开发商表示,在小区未验收合格,办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登记前,他们不会办理入住手续。“就像一个产品,连合格证都没有,怎么能交给用户使用?如果我们现在交付,那连房产证都办不了,让我们怎么放心?”

  开发商称按合同承担责任

  从昨天上午开始,许多业主手拿楼书从宁波各地赶到售楼处,对开发商的行为表示“不理解”,“明明验收没有通过的楼盘,怎么可以称已经合格了呢?”业主罗先生表示,开发商明知没通过验收,却敢在报纸上说已经验收合格,这是在欺骗消费者,他们要联合起来向开发商要个说法。

  该楼盘开发公司一位姓李的负责人向业主承认,目前该小区的竣工验收还需要等待环保部门的批复,本来他们以为5月31日之前能够验收合格,但没想到现在这项工作还是在进行中,所以才没有完成备案登记。他表示,公司会按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承担相关责任。

  记者联系了金庭茗苑的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得问领导,他们无法回答,这件事现在正在由有关部门协调处理中。

  验收不合格是环保未达标

  因为业主们担心开发商事后不承认交房时验收不合格,从而导致他们的维权受阻,昨天下午,他们又找到了鄞州区建设局,要求建设局出面给个答复,到底这个小区有没有通过验收。鄞州区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也赶到售楼处进行协调处理。

  记者找到了鄞州区建设局房产科的工作人员,他表示,金庭茗苑小区之所以没有相关合格验收证明,主要是因为噪音环保这项未能达标。目前,区里已进行了现场协调会,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了解,按照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也只有验收合格才能办出房产证。(记者 朱尉 丁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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