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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日本对整治乱停车改判“立即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1:19 四川新闻网

  从6月1日开始,日本开始实施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在全国都道府县所属的114个区、市、町的264个警察署管区内,共1578名民间“停车监督员”走上街头,整治违规停车现象。这项新举措在这个汽车大国引起了诸多褒贬之声。而新制度施行的第一天,“停车监督员”使用的数据传输末端机器出现了多起意想不到的死机现象。

  针对违规停车现象,日本警察至今采用的是“缓刑”措施。警察先用粉笔在车辆轮

胎上和地面画上记号,写下当时的时间,然后在管区转上一圈。如果在30分钟后回来时车辆还在原地,就会在后视镜上锁上颜色鲜黄的违规停车通知单,车主必须去警署接受处罚后警察才将其解下。由于这个“缓刑”制度,大多数司机在短时间停车时就会不守规矩,造成乱停车现象严重,并引发交通事故和堵塞。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法把执法权委托给民间,由通过考核拿到上岗证的民间“停车监督员”来整治乱停车,惩罚制度也由“缓刑”变为“立即执行”。只要“停车监督员”发现车辆停放在禁停地区,同时司机又不在车内,无论时间长短当场就开具罚款单。程序为先用数码相机给车拍照,再用手持的数据传输末端机器将车辆号码等信息传回警察署,最后把打印出的罚款通知单贴到车窗上。违规车主持罚单去警署缴费,家用型车每次乱停车罚款1.5万日元(约合1000多元人民币),货车1.8万日元。如果拖欠不缴,就无法按时进行车检。不过,据说如果在在罚单打印出来之前车主能及时赶到,还可网开一面。

  为了防止违规停车人不服处罚而发生冲突,新法规规定这些民间“停车监督员”的身份为“准公务员”,如果发生冲突,将按妨碍公务罪处置对方。

  针对这条新的制度,日本国民反应不一。最高兴的当数路边商店的店主,多数国民也认为此举会解决乱停车造成的拥堵问题,但民间的货运及速递公司则叫苦不迭。一是因为大多数路边的投币式停车场停不进货车;另一方面是如果每送一件货物都要把车停到停车场,非但花费巨大,而且速递也会变成了慢递。有的速递公司则想出新方法来对付新规定,改变以前只派一人既当司机又负责送货的方式,而另雇一名打工者同行,这样一人送货另一人留在车内专门应付“停车监督员”。虽说是钻空子,但速递公司为此每年也要多花费约2000万日元。此外,汽车租赁公司也感到颇为紧张。因为,如果顾客租车在外乱停被开具罚单,又不主动缴纳罚金,租赁公司作为车主就要接受同额处罚。(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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