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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住房维修专款1295万 开发商无一缴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2:02 生活报

  本报首席记者 孙殿喜

  本报1日讯从2月15日《哈尔滨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施行至今,哈市已收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295万元,此举保证了部分房屋在出现问题时得到及时维修。

  据了解,目前哈市物业企业收的物业管理费,仅用于物业的日常养护和零修碎补,

不包括物业的大中修支出,造成一些住宅楼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长年失修,不同程度地出现破损和老化,如屋面漏雨、承重部件破损、水箱腐蚀、上下水管线老化等,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使用,近年来此类投诉每年都达上千件。

  截至目前,哈市已收缴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295万元,但都是购房人缴存的,开发建设单位还没有一家按规定缴存维修资金。对此,哈市房产住宅局表示,《办法》出台后新开的项目要严格按规定执行,保护购房人的居住安全。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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