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刑警无证驾车冲向夜宵摊致3死10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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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3:11 中国新闻网 | ||||||||
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5.31”特大车祸有关情况。 刘炬 摄(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图)
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图)
目击者拍摄的车祸现场照片。(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图)
图为肇事车辆。(星辰在线-长沙晚报图) 前晚11时许,320国道湘潭县姜畲镇棋盘村地段,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辆涂有警用标识的新式猎豹车,在320国道由湘乡往湘潭方向行驶时,冲向国道左侧夜宵摊点,造成2人当场死亡、1名伤者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和10人受伤的惨剧。昨日下午,湘潭警方透露,肇事司机为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警贺浩波(男,28岁),属无证驾驶。目前,肇事者贺浩波被刑事拘留。 事故回放 警车冲向夜宵摊 5月31日,湘潭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警贺浩波,从湘潭市电业局安保部借来一辆新式猎豹车(该车涂有警用标识,装有警灯、警报器)回湘乡老家过端午节。晚上11时许,贺浩波驾车从湘乡返回湘潭,途经320国道湘潭县姜畲镇棋盘村地段时,为避让一辆横路摩托车,贺浩波因车速过快,操作不当,猎豹车冲向马路左侧的夜宵摊点。 当时在场的湘潭县姜畲镇梅花村人杨新明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还心有余悸。当晚,他们有12个人围坐在一起吃夜宵,就在他离开座位走到另一个夜宵摊与一个熟人打招呼时,突然一辆吉普车急转弯后快速向他先前所在的夜宵摊冲来,将这个距马路5米多远的夜宵摊撞翻,并当场将正在吃夜宵、名叫李菊华的人撞死,围坐桌边的人全部被撞伤。随后,肇事车又冲向另一夜宵摊,再跃过一个30多厘米高的台阶后才停了下来。记者在现场看到,地上还有非常明显的刹车痕迹,刹车距离超过了10多米。 现场目击 肇事司机跪在尸体旁 杨新明告诉记者,当时车上坐三男一女共四人,驾驶人没有着警服。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贺浩波下车拨打了几个电话,一直没有离开事故现场,后来长时间跪在尸体旁。 记者看到,现场两具尸体躺在地上,用布毯盖着;一辆摩托车翻倒在尸体旁,已明显被撞坏。肇事警车停在尸体旁的台阶上;桌子、凳子烂了一地,现场零乱不堪。肇事司机跪在尸体旁,周围围满了村民。 记者调查 死伤者中12人是亲戚 据肇事司机贺浩波介绍,他驾车在急速行进中,突然有一辆摩托车从自己的左边横穿马路,当时摩托车发现有车后,就急忙减速停在了他的车的正前方。由于摩托车当时占了自己的行车道,贺浩波便向左打方向盘想避让摩托车。 记者了解到,事故死伤者中,有12人是亲戚。当天晚上,他们趁着过节聚在一起,晚饭过后便出来吃夜宵,谁知悲剧就发生了。当时请客吃饭的叫宋小红,当场死亡者宋果(男,14岁)、李菊华(女,55岁)分别是他的儿子和妻嫂;送往医院后于昨日下午3时死亡的周武科(男,36岁)是他的朋友。在事故中受伤较重的是他的妻子蒋福香和他的妹夫。到记者发稿时,蒋福香已进行了3次手术,全身多处骨折。据负责治疗的湘潭市中心医院主治医师介绍说,CT检查后,发现蒋福香颅内有出血,颅骨骨折,肺部挫伤,双肺、胸腔有积液,并怀疑其肾、肝脏破裂,仍没有脱离生命危险。除此之外,其他伤者均为轻微伤。 善后处理 处置措施积极果断 昨日下午4时,湘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介通报了“5·31”交通事故的有关情况以及湘潭市公安局对这次特大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事发后,湘潭市公安局副局长费振良立即带领交警、刑警支队负责人赶赴现场,在湘潭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迅速把伤者送到湘潭市中心医院和湘潭市二医院进行抢救,做好死者善后工作及受害家属的安抚、赔偿工作,组织力量疏导交通。 事故发生后,湘潭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于昨日上午专门召开了党委会议,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认真研究和剖析,会议决定:一是要求交警部门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此案;二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贺浩波予以辞退;三是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受害者及家属的安抚工作和有关赔偿工作。 昨日下午,记者找到了负责调查该事故的湘潭交警大队事故调处科民警。他们表示,肇事司机还未拿到驾驶证就开车上路了,这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作者:刘 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