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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扶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18:47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2日电(记者高路)上海日前举行的市政府网上新闻发布会传出消息,上海将对现有的促进就业政策进行拓展、调整和充实,这些政策中包括将扶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

  在互联网上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发布了上海近日制定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为鼓励失业、协保人员

自谋职业,对失业、协保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凭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相关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在规定限额内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和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表示,上海这一政策规定,意在鼓励失业、协保人员自谋职业,减轻他们的经营负担,也有助于他们解决开业时的困难,并逐步稳定下来。

  据悉,上海市劳动保障、财税、金融等部门还将制定七个配套文件,在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等方面确定具体措施。

  另据了解,根据此次发布的《通知》要求,上海将从明确促进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责任、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加大促进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就业托底机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力度鼓励自主创业、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推进本市城乡一体化就业等九个方面推动促进就业的工作;同时,将对现有的一些促进就业政策进行拓展、调整和充实,在政策上明确今后几年的促进就业工作重点,即完善责任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等五个方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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