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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官跨省审理罕见劫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5:09 今日早报

  宁波法官跨省审理罕见劫案

  被判刑者抢劫后撞电线杆受重伤

  □通讯员 陈霞芳 袁玉敏

  本报驻宁波记者 郑巍

  早报讯 这是一起特殊的审判,5月30日,程东亮(化名)坐着轮椅被法警推到被告席上。

  一年前,程东亮在宁波抢劫了一辆从事非法客运的“黑车”,在逃避公安检查时,发生车祸,身受重伤,被送回老家江苏省盱眙县治疗。

  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人性化办案,江北区人民法院和检察院联系盱眙县人民法院和当地派出所,决定进行这次特殊的异地开庭。

  抢车撞车害人害己

  两年前,17岁的程东亮到宁波,由于没有一技之长,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在朋友家借宿。

  朋友是跑黑车的,生意很红火,程东亮看着眼热,也想搞一辆黑车拉客,但买一辆车对他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决定要自己“单干”把车搞定。

  2005年4月16日19时许,程东亮带着一把西瓜刀,在镇海炼化厂门口搭上一辆黑车。当车行至偏僻处,他叫司机停车,并迅速对着司机的颈部就是一刀。司机受伤后弃车逃离,程东亮驾着抢到的桑塔纳车逃离现场。

  当晚11时许,“求财心切”的程东亮就在大街上拉客做生意。当民警上前盘问时,做贼心虚的他仓皇逃离,由于车速过快,狠狠地撞在电线杆上,双脚被严重变形的车头夹住。

  经抢救,程逃过了生死劫,但右腿肌肉全部坏死,左腿肌肉萎缩,无法正常行走。而被害司机的伤势经法医鉴定也构成重伤,声带经过手术至今仍严重嘶哑。

  跨省出庭,人性化办案

  基于程的伤情离不开治疗和护理,警方对他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案件移送到江北区检察院后,公诉人亲自前往盱眙县仙灯村,在他的住所完成讯问。公诉人回忆,程东亮和奶奶相依为命,家里是坑坑洼洼的泥地,除了3张平板床,几乎没什么家当。案发至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程的伤势已痊愈,但他只能靠双拐勉强站立。

  从他目前的身体状况出发,江北区法院和检察院联系盱眙县法院和当地派出所,决定进行一次特殊的异地开庭。

  5月30日上午9点,法院开庭,庭审中,程东亮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

  经历了这场自己亲手炮制的噩梦,看到自己伤残的身体,想想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19岁的程东亮眼中充满悔恨。

  最终,法院以犯抢劫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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