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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取消毕业生落户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6:19 重庆时报

  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14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

,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等大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另外,要积极培育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确保招聘活动安全,定期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要对就业困难的贫困学生进行重点帮扶,给予重点推荐、指导、服务,可适当给予经济补助,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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