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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诗卷入诈骗案 与前男友陈继杰等须赔3.5亿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6:30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据中新社电 香港前亚洲小姐陈奕诗因诱使中国农业银行在香港的公司———百利实业高价购地,6月1日,香港高院判其及其前男友、澳门前立法会议员陈继杰等9人赔偿百利实业3.5亿余元和利息。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当年只有23岁的陈奕诗为人能干、自信、有良好人际交往技巧,绝非头脑简单之辈,可惜将自己的强项,错用于协助前男友诈骗百利实业和内地银行,

使陈继杰得到大笔“秘密利润”。

  据称,陈继杰其实是百利实业的股东之一,拥有公司四分之一的股份。1991年10月到1993年间,陈继杰与当时的女友陈奕诗,暗中操控雅钜有限公司,以低价向新界米埔原居民收地。之前,陈奕诗的助手已向测量专家咨询过,得知米埔土地不能做大型的地产计划发展。陈奕诗却多次游说百利实业的职员,声称可用于发展大型地产赚大钱。最后,陈奕诗以5.15亿元的高价将地售予百利实业,从中获利3.64亿元。

  香港廉政公署于2000年以诈骗罪起诉陈奕诗。2002年,法院经审讯后裁定陈奕诗诈骗罪名不成立。面对民事索偿诉讼,陈奕诗坚称自己只是棋局中的一个小卒,出席土地交易洽商会议,纯粹因为她是陈继杰的“甜心”,要精神上支持爱人,一切只是按男友和律师刘国辉的指示去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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