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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开发:未来我国森林旅游资源的利用新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7:32 新华网

  新华网沈阳6月2日专电(记者 陈光明 王炳坤)未来5年我国将增建森林公园近千处,全国森林旅游开发将需投资约3000亿元,而森林旅游业在大力发展的同时,如何处理好旅游与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保护的关系呢?

  中国林学会森林公园分会理事长、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孔明日前在参加“2006全国森林旅游博览会”时表示,目前国家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

规范对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孔明介绍,在不破坏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森林旅游资源,已经成为我国旅游业和林业界的共识。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并不完善,以往因为开发利用对森林资源造成破坏的例子并不罕见,一些著名的国家级森林公园接待游客长期处于满负荷状态,也给生态环境带来压力。

  孔明表示,未来我国森林旅游业还会经历一次大发展,对森林的生态环境、自然景观等资源的保护就显得更为重要。未来国家将对森林旅游开发主体采取招投标制度,投标方要想开发森林旅游资源,须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资源使用费;除此之外,每一处森林资源拿出来搞旅游开发之前,都要经过专业部门的评估规划,只有在明确开发区域、开发方式和利用程度等因素后方可开发;森林旅游开发必须按照规划的方式,在林业部门的监管下合理进行。

  孔明说,今后森林旅游开发应当结合每处森林资源的自然景观、地质地貌等进行,国家不鼓励在森林旅游场所周边和内部建设大型宾馆、游乐场所或人造景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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