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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方案披露前最多停牌四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7:59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上市公司在进入股改程序后、披露股改方案前,最多停牌4个交易日,即在周一披露关于进行股改的提示性公告时,公司必须在公告中明确说明将在周五之前披露股改的相关文件。如不能如期披露,公司在周五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下一交易日复牌。

  针对部分上市公司在股改过程中拖延不决、停牌时间过长的问题,上证所日前发布

第13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对停牌期限作出上述严格规定。《备忘录》同时表示,在这一备忘录公布之日前,已经进入股改程序且尚未披露股改方案的公司,停牌期限不受上述时间限制,但督促公司应尽快披露股改方案。特约记者周松林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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