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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32起涉案金额200万 6名歹徒昨日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8:2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焦作讯6名歹徒骑着大功率摩托车,跨3省流窜飞车作案32起,涉案金额200万元。6月2日,焦作市中级法院对董安平等6人飞车抢夺一案一审宣判,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董安平、楚金名、徐德素无期徒刑,判处李小礼有期徒刑15年,判处李新军、韩四清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董安平等人自2004年8月至2005年9月间,以晋城市为据点,采取甲地作案、乙地藏身的跨区域跳跃式作案方式,先后在我省沁阳市、博爱县、温县、孟

州市、获嘉县、安阳市、鹤壁市以及山西长治市、临汾市、运城市、晋城市,河北邯郸市等3省飞车抢夺作案32起,涉案金额高达20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董安平、楚金名、徐德素等结伙或伙同他人,采取骑摩托车尾随银行取款人抢包的手段抢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均属抢夺数额特别巨大并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董安平等人虽然参与犯罪的次数不同、涉案金额不同,但具体到其所参与的每一起犯罪,参与者分工配合,每个人都起着积极作用,故均系主犯,均应按照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记者郭长秀通讯员朱建锋

  线索提供孙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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