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降低服务成本提供优质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1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6月2日讯 记者王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监察部、中央政法委和中宣部今天联合召开全国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实施《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具体要求。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等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于4月13日发布,今年12月1日起实施。《办法》对过去的律师收费管理规定作了修改和补充,突出体现

了便民利民的特点,要求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严格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会议对下一步贯彻落实《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提出了要求:

  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抓紧制定实施办法。在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时,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严禁借修订办法和收费标准之机提高收费标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过高收费标准,要坚决降下来。

  各地要抓紧制定有关工作制度,指导律师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在源头上杜绝乱收费,并加强对律师收费的监督检查。

  要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的推动作用和对律师收费行为的监督作用。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冀平,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毕井泉,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今天的电视电话会上讲了话。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