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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医院用错药 初二男生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09:41 南方日报

  疑医院用错药初二男生死亡

  白云区中医院因举证不能一审被判赔15万元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年仅18岁的阿开(化名)因肺炎在白云区中医医院接受治疗,护士给其输注的药液瓶上竟然贴着其他病人的名字,男生不久因病情恶化死亡。阿开父母将医

院告上法庭,医院方面因举证不能一审被判赔15万余元。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

  阿开来自广东茂名,是当地一所中学的初二年级学生。阿开是家里的长子,父母亲都是农民,因家庭经济困难,夫妻俩早年背井离乡来到花都雅瑶镇,靠租赁土地种菜维系着家庭生活和3个孩子的读书费用。

  2004年暑假期间,阿开来到广州探望父母。8月6日,他因发烧到花都区雅瑶医院治疗,经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次日下午,阿开转院至白云区中医医院。入院后,院方诊断阿开的病情为肺炎,并按照普通肺炎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白云区法院查明,2004年8月8日凌晨3时30分许,阿开的父亲老卢来到病床前,赫然发现儿子滴注输入液体标签上写为:“8月5日,17号病床”,且用药人为廖某,并非阿开。

  因为担心药液出错,老卢马上叫来值班医生询问,得到的答案是:该瓶液体原本是准备给另一名患者廖某输注的,因廖某已出院,该瓶液体未开启使用,故护士在药柜中拿到这瓶液体后核对过医嘱无错误,并检查过液体无异常,这才给阿开输注,只是匆忙中忘记撕掉瓶签了,医院在用药上没有出错。但是,就是在输入这瓶“没有错”的药液后,阿开病情出现恶化,当天上午11时许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阿开系心肌炎死亡。

  儿子离世后,坚信“肯定是药出了错”的老卢将白云区中医医院告上法庭,老卢说,发现错误时,药液已经进行输注,不知道院方在该瓶药液之前是否尚未开启,也不清楚其中有无添加其他药物。但是医院方面否认了老卢的这种猜测,坚称滴注的药液与阿开的死亡无关。白云区法院曾委托广州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这起事件进行鉴定,但由于不能确定上述问题,如今尚未能证实是否医疗事故。

  尽管如此,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医院对阿开输注药液时使用了其他患者未使用留下的药液,其治疗行为存在过失。双方就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产生争议,对此,医院应承担举证责任,可正因为医院的过失行为,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无法进行鉴定,对此,医院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06年1月15日,白云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白云区中医医院赔偿老卢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5万余元。事后,医院不服上诉。昨天的二审庭审中,双方就到底该由谁来举证的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目前,本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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