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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出台突发环境事件“四级预警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5:24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6月3日电(记者 杨守勇)从石家庄市环保局获悉,面对日益严重的突发环境问题,石家庄市正式出台了相关预案,按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分四级预警,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

  新出台的《石家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四级预警机制”,将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应急处置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者解除。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地县

级以上政府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分别由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橙色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红色预警信息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转移、撤离、疏散并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针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应急预案要求,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告知群众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组织群众安全疏散;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据了解,石家庄将成立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除、控制污染源;对流域、水源、空气、土壤的环境进行监测;对辐射事件现场进行监测;协调、指导事发地周边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的应急监测工作;参与对环境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对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离与回返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出建议并按要求组织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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