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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矿主为啥要侍候那么多“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16:03 四川新闻网

  “一个煤矿有十多个部门可以管理,每个都是你的爷!矿长挣到的钱,能有4%放进自己的腰包就算不错了。”曾是山西大同一座小煤矿的矿长,有着20多年矿龄的老童化名对一家媒体的记者如是说。在当地甚至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从最初开始办理煤矿开采证,到最后投入生产,需要500万元。(东方早报6月1日报道)

  老童和坊间提供的与煤矿开采有关的数据,未必十分准确。但有一个事实恐怕是无

法推翻的,那就是众多政府部门插手煤矿,而且“每个都是你的爷”,大都很难侍候。就拿老童的经历来说,简直让人为之悚然:3年前,他在某地开矿,到公安部门审批炸药时,公安局竟然私下让他买一条狗“看守炸药库房”。结果,一条尺把长的狗崽竟然要了他1万元。申领矿长证必须参加20天培训,除了每天交1000元培训费外,还得特别“孝敬”某些关键人物才行。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一些政府部门的实权人物趁“煤”打劫,变着法儿捞取个人利益,这是明摆着的以权谋私,查究起来也许并不太难。所以,这样的“爷”相对而言还好对付。然而,一旦“爷”们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拿着“红头文件”找上门来收费,事情就麻烦得多。那么多职能部门,个个都有行政依据,私营矿主谁敢怠慢?而“红头文件”呢?既有省市相关部门颁发的,也有县里甚至下属职能部门自拟的“通知”、“规定”,等等。一句话,都和“钱”字有关。无论是买炸药还得顺带买狗,还是收取天价般的矿长培训费,其实纯属“爷”们所在单位私立的规矩。值得注意的是,上面下达的某些文件常常被下面置换成了谋取部门利益的“杀手锏”:你买炸药时当然可以不买我公安的狗,你也可以拒付昂贵的培训费,但你也别想拿到必需的管制性生产物资,或者获得当矿长的资格。诸如此类的“爷”们,谁得罪得起?更要命的是,“虱子多了不咬人”。五花八门的费一个不少地交上去了,相关部门的日子也过得挺滋润,可真正发挥了监管作用的“爷”却没几个。于是乎,在一些地方,各种煤矿管理费逐年看涨,而矿难却至今见不到被遏制的迹象。

  由此,我想到当下煤矿生产管理机制问题。为何要让一、二十个政府职能部门都去参与煤矿的监管,并在收取所谓管理费方面给他们留下自由运作的空间?莫非组建一、两个联合执法、“一站式”监管机构,就不能达到良好的行政预期?眼下这种众多政府职能部门一哄而上,把煤矿当“唐僧肉”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与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在煤炭生产监管上存在的利益博弈是否有些关系?我看完全可能。因此我以为,惟有认真审视、改革现行煤矿生产管理机制,尽量减少、避免多头行政,才有可能为煤炭生产营造一个监管有序的市场环境。退一步说,至少矿主们不得不侍候的“爷”也会比现在要少得多。(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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