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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宣判特大偷越国境案 先后组织198人偷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3日21:24 中国新闻网

  在3个月时间里,一个偷渡团伙先后组织了198人偷渡出境。日前,这起特大偷越国境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首犯福建人林传凤获刑13年,私放登记牌的南方航空公司原职员蒋华琬因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被判刑2年。

  法院查明,2004年3月,福建省福清市人林传凤与堂兄林传干(另案处理)密谋组织他人偷渡到欧洲国家,以牟取暴利,为此在团伙内部进行了详细的分工合作,有人专门做假护

照,有人专门进行出境前的培训。

  其具体偷渡流程是:先向旅行社购买广州或上海去法国、法国到其他国家的往返国际旅游机票,偷渡者以旅游的名义登上飞机。随后,在飞行途中由香港人陈仪富将随身携带的假护照交给偷渡者。当飞机在法国巴黎转机时,持真护照出境的偷渡者便改持这些假护照入境法国。

  为了使偷渡人员顺利从白云国际机场出境,团伙成员曾维新通过“泰国航空公司白云机场办公室业务主管”廖建新买通南方航空公司地面服务保障部国际客运科原值机员蒋华琬。在许以种种好处后,蒋利用职权为偷渡者发放了登机牌,每发一张登机牌蒋就收受好处费1000元。在打通这层关系后,从2004年6月到9月,林传凤等人共组织了198名偷渡人员从广州、香港等地出境偷渡欧洲,其中173人偷渡到法国和其他欧洲国家。

  2004年9月8日,当另一被告人林典兴等人再次组织偷渡时,在白云国际机场被警方抓获,公安机关随后顺藤摸瓜,逐一抓获了其余涉案者,广州市检察院于去年8月15日将该案起诉到广州市中院。

  2005年10月25日,广州中院公开审理此案,认定13名被告人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等罪名,且情节严重。(据新华网;记者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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