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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价20万 他网上卖自己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0:51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李申) “给我20万,我愿意卖掉我的时间!”3日9时03分,有人在某网站发了这样一个帖子。时间可以作为商品出卖吗?有网友认为他在骗人,还有网友认为他想卖身。

  不做违法、违背道德的事

  按帖子上留下的地址,记者与他取得联系。从聊天中获知,25岁的他高中毕业,还未结婚,女朋友和家人都不知道他要出卖时间的事。他说出此下策是因为亲人为了他而挪用了公款,如不能马上把窟窿堵上,将要被起诉。

  “我的时间卖给你支配,要求是不违法、不违背道德!”他对于出卖时间的解释是:“其实我想找一个可以先支付我工钱的地方,但我知道那种地方根本找不到。”这是出卖时间者的真正意图。

  出卖时间长短由买方决定

  对于最关键的商品“时间”,他的态度竟然是,“随便,多长时间都行,你认为值多长时间就是多长时间。”他说,现在已有人同他取得了联系,让他去做司机。虽然,他承诺在对方购买的时间内挣的钱归对方支配,但他自己现在也很矛盾,因为他知道,“我卖时间这事很荒谬。买来做什么?当

宠物养吗?买人也是犯法的。”

  为筹钱曾想到过抢

  记者:你到底要卖什么?时间是什么概念?

  卖者:卖给你就由你支配。

  记者:你认为什么是不违背道德?

  卖者:你觉得不违背就可以。我们可以签订一个用工合同的,你先付我薪水。

  记者:但是怎么保证你不会跑掉?

  卖者:这我也不知道,我从没这么想过。

  卖者:其实,为家人我想到过抢!

  记者:抢?

  卖者:不瞒你说,我地方都想好了。

  记者:不是吧?还说不做违法的事呢?

  卖者(沉默一会):不能抢,还得走正路,就卖时间吧!

  记者:我看到网友怀疑你要卖身,你会这么做吗?

  卖者:这个我做不了,肯定要守法。

  律师:出卖时间很难成立

  “出卖时间?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长春大华铭人律师事务所陆秀峰律师说,“你不能说卖给我12小时,归我支配,这本身就限制了人身自由,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即使双方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基本上,他所说的出卖时间的说法很难成立,我们通常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虽然也有时间上的约定,但那是在合法的条件下签订的,劳动者付出劳动和时间,并获得一定的报酬作为补偿。”

  网友:是骗人还是想卖身

  ■时间怎么卖啊?你是做钟表生意的吧?

  ■我愿意救人,可是你的时间咋卖啊?我真的看你不像是真心救人,论斤卖?论两卖?还是论头卖?救人怎么会说出这样没有头脑的话!

  ■那你的20万没时间花了……你的时间不属于你了……一分钱你也别想花。

  ■不要拿难处去当挡箭牌,凡是人就会有难处,就看你怎样去面对它。你在耍谁吗?一个人的时间是用来卖的吗?你只是想换一种口气,来欺骗那些无知的人罢了!

  ■与其说你卖时间,不如说你卖身!你说你卖身,又怕版主删掉你的帖子,你这种人多讨厌!

  在很多人眼里,时间是虚幻的,看不到,摸不着,多了也无所谓,少了也不可惜。但它又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活中,属于私人占有的“东西”,出卖自己的东西似乎无可厚非,那么您认为时间可以作为商品出卖吗?还有人认为是骗局,您怎么看待这种行为?本报新闻热线0431-96618随时恭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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