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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3:00 北京晨报

  教育部发出紧急通知

  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记者 吕诺)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强调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据了解,今年以来,各地连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到5月底已有30多名学生不幸溺水死亡。近日,四川省泸州市、陕西省西安市和海南省儋州市又连续发生学生在游泳时不幸溺水死亡的事件。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共同做好中小学生校外游泳安全工作。要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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