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学生娃不准私自下江河游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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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夏季来临,中小学生游泳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强调中小学生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教育部在通知中强调,各地中小学校要立即开展一次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专题活动,通过班(队)会、板报墙报、专题报告等形式,以专业知识武装学生、以典型事例警示学生,切实提高每一个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延长向学生的开放时间,加强防护,满足学生游泳需求。要求各地要在江(河)边、湖边、水塘边等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