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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停车场必须统一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4日04:18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黄颖) 全市经营性停车场将实行集中统一保险,这也将作为开办停车场的必备条件之一。记者日前从市交委获悉,为减少停车场所因看管不当发生的车辆意外事故和因盗抢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市交委要求各停车场业主必须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业务。

  据介绍,随着我市机动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加,除车辆意外事故外,车辆被盗窃、抢劫的案件也时有发生,这给停车场所带来了安全隐患和经营风险。根据市公安局刑侦处提供的数据,2003年至2005年全市停车场所发生的盗窃、抢劫、意外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年达2000多万元。一位业内人士说:“发生这些事情后,很多直接责任人由于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所造成的经济风险往往只能由停车场经营者承担。”

  根据市交委日前发布的《关于对经营性停车场实行集中统一保险的通知》,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都将实行集中统一保险。记者了解到,市交委已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达成协商,由该公司依据《保险条例》承担该项业务及责任风险。

  “此举可以将停车场所因看管不当所造成的车辆意外事故,以及发生盗抢案件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昨日,市交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理此项保险业务将作为开办停车场的必备条件之一。今年下半年,市交委将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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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场备案改由市交委办理

  (记者 黄颖)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市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调整有关文件要求,全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政管理职能已于日前由市公安局划归市交委,从本月1日起,原在市公安局办理的停车场备案有关事项已统一调整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交委窗口进行办理。

  根据规定,停车场业主前往申请备案时需携带开办停车场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室内场地房屋所有权证及总平面图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规划红线图复印件、停车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停车泊位布置图和场地的街道位置示意图以及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而待建工地改为临时停车场的还需带以下证件:国有拆迁土地待建工地持房管部门、集体转征土地待建工地持国土部门同意开办证明及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据介绍,该备案项目不收取费用,承诺时限为20个工作日。符合要求的给予办理受理通知书,并经复审后,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同意备案的发给《成都市交通委员会机动车停车场备案通知书》,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将发给整改通知书。

  有关具体事项可登录成都市交通网进行查询,网址为http://www.cdj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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